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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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交警落实“八条措施”加强校车整治
保障学校周边交通安全

[2006-2-25] 

     去年6月份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八条措施”出台以来,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有计划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今年2月全省开展整治校车专项行动以来,汕头支队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有侧重地开展了校车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校车及其驾驶员监管,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开展中。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公安部、省公安厅“6、16”电视电话会议后,交警支队高度重视,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的领导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将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中队和个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支队迅速成立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和组织落实“八条措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大队也分别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辖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随后,支队转发了省厅《关于传发进一步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材料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7月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部署,马冀汕支队长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全面检查和清理接送学生幼儿机动车辆的通知》,部署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于集中接送学生、幼儿的在用机动车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和清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黑校车”行为。在此基础上,支队还通过市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师生车辆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使用“学生接送车”专用标志和放大字样的通知》,制定了强化校车及其驾驶员管理、使用校车专用标识、加强校园秩序维护和整治、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具体措施,明确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的责任,加强日常的联系和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协作,共同抓好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今年2月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整治校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支队迅速草拟并通过市局与市教育局、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整治校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确保做好春运和日常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把当前的工作重点适当向校车整治倾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提请欧阳志鸿副市长任组长,大力开展校车整治工作。2月16日支队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展校车整治宣传教育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级交警部门认真按照省“三厅”、市“三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集中整治阶段的各项工作。同时,支队领导还带队前往市教育局、交通局,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就校车及其驾驶员排查和登记、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意见征询机制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方面共商加强校车整治的措施,取得教育、交通部门的配合。
    二、加强调查研究,摸排校车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更具针对性,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交警支队注重排查、摸底等基础工作,组织各交警大队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据不完全统计,共排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1781所,对每个学校、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管理台帐。
    根据支队的统一部署,各交警大队落实专门警力,组成多个工作组,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一是在去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对各校、园用于运载学生的在用机动车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车辆及其驾驶员逐车登记造册,对不符合校车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私自改装改型、报废机动车一律予以查扣,杜绝安全隐患,共检查、登记在用机动车279辆(属租赁的53辆);二是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主动征求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解决周边交通秩序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共排查清理出处在主干道、交通繁杂部位的学校38所,存在交通安全问题较严重的学校20所,需增设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的155处,按照属地和条块管理原则,对地处国道、省道等不属交警职责范围的学校,各级交警部门积极报请当地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力争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落实公路等职能部门对交通标志标线给予设置完善;对城区属于交警职责范围的学校,各级交警部门将想方设法拓展交通安全设施的经费渠道,逐步设置完善警告、限速、慢驶、让行等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进一步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
    三、加强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
    在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级交警部门针对辖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和秩序整治。
    一是加大对校车及其驾驶员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因车辆原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的要求,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春季开学前将每一台校车送交警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并落实支队车管所负责检验中心城区的校车,潮阳、潮南、澄海和南澳三区一县的交警大队车管股负责检验本辖区的校车,检测和检验的有关资料送支队车管所建立专门的档案备查。对经技术检测合格的校车,由交警和教育部门共同发放专门标志并自行张贴“学生接送车”字样,没有校车使用标志的车辆不得承担接送学生的工作。目前已免费检验校车78辆、发放专用标志78块,对未参加检验的本地号牌校车,支队已要求各大队通知并通过市教育局协助督促各学校必须于本月24日前将校车全部送检,对没有校车标识的交警部门将通过路查路检进行查处,强制送检。同时,支队还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认真做好校车及其驾驶员的登记造册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省“三厅”要求的驾驶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备案,对没有“校车”使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师生或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可备案的驾驶员驾驶校车的,抄告当地教育部门;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我们将定期把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督促驾驶员使用单位给予政纪处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将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规范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支队已在市中心区28所学校的门口及周边路段设置了交通标志27块(套),施划各种标线2270多米,并在11所条件允许的学校周围,指定了供家长接送学生的停车场地,规范接送车辆行驶方向、路线和停放。潮阳大队在校园及周边设置完善了人行横道灯6处、交通标志36块(套)、施划人行横道标线9处;澄海和南澳大队对周边道路需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15所学校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获得当地政府的重视和经费支持,目前各项设施正在建设中。对排查出来需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但由于经费问题暂时无法设置完善的,我们将积极争取市政府和市财政的重视和支持,落实专项资金对中小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
    三是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任务、定职责的“五定”责任制,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对41所地处主干道、交通繁杂部位或者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和幼儿园,在上学、放学等高峰期,每所学校、幼儿园由辖区交警大队派出2至4名民警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对其它的部分学校、幼儿园,最大限度地安排机动巡逻警力,加强门口及周边道路的监控和疏导,确保接送学生车辆通行有序、师生出入安全。一些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还派出专门人员协助执勤交警,共同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防止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
    四是按照省“三厅”和市“三局”的统一部署,大力整顿校车行驶秩序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各级交警部门科学部署警力,在校园及周边定点监控。重点对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行为,使用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私自改装改型车辆接送师生和学生无证驾驶等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家长接送学生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转弯等严重影响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共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宗,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私自改装改型和报废等“黑校车”27辆,查扣接送学生的无牌无证后三轮摩托车101辆,查处严重超载校车4辆次,教育、处理无证驾驶学生103名,暂扣学生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28辆。对查获的校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主动发函给教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要求加强对违规学校的整改和督促,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结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今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各交警大队在巩固去年来宣传教育进学校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高潮,力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一是按照公安部和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选派41名民警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交通安全辅导员,在开学前和开学初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将每月两次深入到学校工作这一模式固定,协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为学校师生上交通安全法制课、举办图片巡回展览、播放视听资料、分发宣传材料;二是在今年春季开学初,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墙报、征文、竞赛和模拟交通事故法庭、参观模拟交通事故现场、摆交通安全知识擂台等形式,大力开展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把学校教育和家庭防护联系起来,路面执法与学校、家庭管理相结合,形成学校督促学生、学生触动家庭的交通安全防护网络。三是积极与市教育局联系,共同草拟了《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发出倡议,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共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出行安全,动员师生不坐“黑校车”、超载校车,动员中小学生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参与“飚车”。目前120万份《倡议书》已全部发放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手中。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开展专项工作以来交警支队共印制、下发交通安全挂图2万份、各种题材的DVD光碟2000套,制作针对校车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的专题节目2期,举办交通安全辅导课175场次,举办图片展览巡回宣讲活动208场次,分发《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读本以及其它各种宣传资料、张贴画等约13万份,各种新闻媒介报道开展校车整治信息、情况25篇次。
    对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交警支队将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力争通过坚持不懈的整治,因地制宜加大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与教育、交通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的新机制,继续选派素质较高的民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与教育部门联合,按照“不漏一所学校,不留一个死角”的原则,继续对所有学校、幼儿园运载学生的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和定期检查和管理;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校车整治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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