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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汽车入户需具备哪些资料?
(一)具有销售权的销售单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工商局确认);(二)车辆购置费证;
(三)车辆照片四张; (四)临时号牌; (五)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国产免检车辆除外);
(六)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船使用税、养路费、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灭火器、防盗锁的有效凭证;
(七)营运客车提供《营运车辆审批表》; (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购置的19座(含19座,司机座位不计)以下、6米以内(不含6米)的小型客车、轿车、旅行车、吉普车须办理《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
(九)填写《机动车登记表》,张贴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扩印件。公车须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私车须车主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联系电话号码;
(十)国产车:出厂合格证(车型必须列入国家产品目录);
(十一)进口车:须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经省车管所确认)具有销售权的销售单位发票、进口许可证、报关单、海关专用缴款书、商检单,并附检测表;
(十二)赠送车:凭省侨办批准的《进口物资捐赠审批表》和《境外购车发票》,按进口车手续办理(可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三)罚没车:公安部、海关总署或国家工商总局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经省车管所确认)或省车管所签发的办牌许可证,罚没决定书复印件、检测表,车辆必须由指定的具有罚没车辆销售的销售单位销售;
(十四)吉普车、双排座客货车、旅行车、轿车还须由刑侦部门检验点出具盗抢检索单。
二、车辆(变更)过户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年检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
(二)旧机动车交易凭证(包括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结论书》)。属本系统内部调拨的,可凭上级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调拨凭证(免办旧车交易手续)。
(三)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拓印发动机和车架号码。
(四)公车须双方单位证明及市定编办出具的不列入定编范围证明(单位名称更改的还须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私车的凭双方身份证并附复印件。
(五)特区免税进口车辆还须有海关解除监管证明书。
(六)华侨捐赠进口车、右方向车、距报废年限一年的车辆、延缓报废使用车辆和省交警总队规定不能过户的车辆不得过户。
三、机动车迁出本市怎样办理手续?
(一)年检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
(二)旧机动车交易凭证(包括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结论书》)。
(三)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拓印发动机和车架号码。
(四)公车须转出单位证明及市定编办出具的不列入定编范围证明;私车凭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五)车辆交由刑侦检验点进行盗抢检索和考验员检验合格。
(六)交回车辆号牌和行驶证,领取《机动车、驾驶员转出通知单》。
(七)国产车的由车主领取临时号牌及车辆档案到新籍车管机关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八)转籍到本省内其它市的进口各类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包括三大件组装车)须报省车管所审查批准后由车主领取临时号牌及车辆档案到新籍车管机关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九)转籍到外省的进口车须将资料送省车管所审核同意,凭省车管所出具的《进口车准予转出通知单》由转出地车管所封装后交车主,并出具临牌到新籍车管机关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十)属法院判决财产所有权转籍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十一)注册登记未满二年的进口汽车,或一年内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及延缓报废使用的车辆、华侨捐赠进口车、右方向车辆、没有解除海关监管的三资企业自用车不得转出。
四、外地车辆转入我市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公车须有双方单位证明;私车须有双方车主身份证并附复印件。
(二)公安车辆管理机关转出的车辆档案(证件和凭证齐全、有效)。
(三)临时号牌。 (四)外省转入欠旧车交易证明的,应在本市的旧车交易点补办旧车交易手续。
(五)进口车由我省其它市车管所转入我市的,凭省车管所的批准文件、转入车辆档案核对计算机资料后予以办理。
(六)进口车由外省转入我市的,须由车主持转出的车辆档案到省公安厅车管所申办转入手续,省公安厅车管所查询核对无误后出具《转入车辆准予入户通知函》封装于车辆档内交回车主。市车管所凭省车管所出具的《转入车辆准予入户通知函》、审核档案及核对计算机资料无误后予以办理。
(七)填写《机动车登记表》,张贴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拓印件。
(八)车辆交由考验员检验及刑侦检验点进行盗抢检索合格。
(九)登记注册未满二年的进口汽车及一年内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及延缓报废使用的车辆;右置方向车辆不得转入;经批准利用进口零件组装的国产汽车暂停转入。
五、车辆改装、改型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进口车一式三份、国产车一式二份)。
(二)提供经批准承担改装、改型的专业厂(大客车改装卧铺由省指定的广州大客车改装厂)出具的合格证和技术数据(车身广告须有经省车管所审批合格的广告许可证)。
(三)更换车辆的发动机和车架应缴交新零件的发票及原零件的废品回收发票(只能更换同类型总成)。
(四)车辆交由考验员检验合格。 (五)距报废年限二年及延缓报废使用的车辆、右方向车辆不得进行改装、改型。
六、车辆申请报废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经车管所审核同意,车辆交废旧物资再生公司收购(市区光华路85号),凭收购发票到车管所办理。
(三)交回车辆号牌、行驶证。
七、申请延缓报废需哪些手续?
(一)在车辆报废期限前60天内提出申请,经车管所审核符合延期报废条件。
(二)填写《汽车延缓报废审批表》(一式二份),拓印发动机、车架号码各二份并将车辆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及外观检验合格,由驻检测站考验员在《汽车延缓审批表》和检测报告上作合格签注。
(三)将车辆开到车管所由考验员再进行检验,合格的在《汽车延缓报废审批表》上作合格签注。
(四)将《汽车延缓报废审批表》和检测报告单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送机动车档案室。
(五)由机动车档案室核对档案后报省车管所审批,按通知时间办理手续并领取新行驶证。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1990年7月7日以前入户的轻型载货汽车(1800KG小于汽车总质量≤6000KG)、带拖挂载货汽车(全挂汽车列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期10年;营运车辆使用年限超过4年转为非营运后,使用期限为8年(并且不能申请延期报废),使用年限4年以内的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后,使用期限为10年(并且可以申请延期报废)。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1990年7月7日以前入户的轻型载货汽车(1800KG小于汽车总质量≤6000KG)、19座以下出租车不得申请延缓报废。
八、遗失或损坏号牌重新补换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公车须单位证明;私车须车主身份证并由车主原人办理。
(二)损坏的号牌须交回。 (三)填写《汕头市机动车牌、证遗失、损毁补发申请表》,并按要求贴上发动机和车架号码拓印件。
(四)车辆须经考验员检验合格后将《汕头市机动车牌、证遗失、损毁补发申请表》交机动车档案室办理。
(五)按通知时间到机动车档案室领取临时号牌。
(六)一个月后到车管所办证厅查询补制的号牌是否送达或进行临时号牌延期签章,如已送达,可凭临时号牌到指定装牌点安装号牌。
九、遗失或损坏行驶证补办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公车须单位证明;私车须车主身份证并由车主原人办理。
(二)填写《汕头市机动车牌、证遗失、损毁补发申请表》,并贴上发动机和车架号码拓印件。
(三)车辆须经考验员检验合格并按要求办理完本年度的年检手续。
(四)经审核,由车管所机动车档案室开具有效期一个月的待理证,到时凭待理证补发行驶证。
(五)损坏行驶证的可凭损坏的证件办理缴费后到机动车档案室换领新证。
十、车辆年度检验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时间: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按牌号最后一位数字对应的月份内进行年度检验(可提前一个月办理)。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单。 (三)填写《机动车定期检验表》。
(四)在驻站考验员的监督下现场拓印发动机和车架号码并张贴于《机动车定期检验表》上。
(五)按规定缴齐各种规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和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并配置灭火筒和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只限汽车)。
(六)已办理延期报废的车辆按消防车、矿山作业车每年检验一次,大客车每三个月检验一次,其它车辆每半年检验一次的规定办理检验(具体见车辆行驶证副证上的有效期)。
"粤O"、"粤警"号牌车辆的年度检验,参照其他同类型车辆的检验方法,经检验合格后填写《广东省粤O、警车号牌车辆定期检验表》,拓印发动机、车架号码、张贴车辆照片和盖齐公章后由车管所统一送省车管所审核签章。
十一、驾驶员转入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其它市车管所转出的驾驶员档案(经检验证件齐全、有效,转出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或人事劳动部门的工作调函复印件。
(三)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经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彩色一寸红色背景免冠便装照片三张。
十二、驾驶员转出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凭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明或人事、劳动部门的工作调函。
(二)年审有效期内的驾驶证。
十三、换发机动车驾驶证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须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
(二)经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彩色一寸红色背景免冠便装照片二张。
(四)交回原有年审有效期内驾驶证。 (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按约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待理证、缴费票据到车管所领取新的驾驶证。身份证号码错号或重号的须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正后再到车管所办理。
十四、遗失补办机动车驾驶证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由本人填写《审验、换证、补证、转籍、变更、注销申请表》。
(二)遗失的驾驶证尚未换发新证的须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经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提供彩色红色背景免冠便装照片二张。
(四)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具为期一个月的待理证。
(六)按通知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票据及待理证领取驾驶证。
十五、损坏换领驾驶证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由本人填写《审验、换证、补证、转籍、变更、注销申请表》。
(二)凭损坏的驾驶证(未办年审的须补办年审)。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彩色一寸红色背景免冠便装照片二张。
(五)按通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票据到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十六、外国人、港澳台人士考换驾驶证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经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提供并翻译所在(国)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由公证处公证有效。
(三)提供居住证、营业执照并由公证处公证有效。
(四)提供彩色一寸红色背景免冠便装照片六张。
(五)台胞经考试合格由省车管所核发驾驶证。
(六)外国人、港澳人士按规定到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办理手续。
十七、归国人员考换驾驶证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经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提供并翻译本人护照(须有出入境记录)和所在(国)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须经公证处公证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彩色一寸红色背景免冠便装照片六张。
(四)提供聘请单位有效证明。 (五)归国一年内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超过一年不满二年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二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
(六)留学归国人员持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的,可免考试直接换发小型汽车驾驶证;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摩托车的,可免考试直接换发摩托车驾驶证;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大型汽车,本人要求申领大型汽车驾驶证的,需考核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合格后予以换发。
已考领外国、港、澳、台地区或国际驾驶证的留学人员,必须在回国后一年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如超过一年申请的须考核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等科目,合格后予以换发。
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援外工程技术人员回我省工作,要求换领驾驶证的,按以上规定办理。
十八、部队(武警)复员、转业、退伍复考换领地方驾驶证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须在转业、退伍一年内申请复考换证。
(二)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经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业(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彩色一寸红色背景免冠照片六张。
(四)交验部队(武警)驾驶证及档案。 (五)按安排参加考试,合格后发证。
十九、驾驶员年审需具备哪些手续?
(一)按驾驶证正证注明的有效期相对应的月份进行,只可提前一个月,不得推后;大客车、大货车,营运小汽车驾驶员每年审验一次,其它驾驶员每两年审验一次。
(二)领取并填写《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审验登记表》。
(三)准驾为A、B、C(营运)的驾驶员须经县(区)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其它驾驶员免体检,按《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审验登记表》上注明的时间到年审学习室进行安全学习后加盖签章。
二十、车管规费的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由哪些?
(一)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1998]330号《关于改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汽车类驾驶证:换证、补证、异地迁入36元/人;
摩托车类驾驶证:换证、补证、异地迁入24元/人;
驾驶员审验费:15元/人年;
汽车类审验费:35元/辆次; 12座(含)以下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检验费:18元/辆次;
摩托车类检验费:20元/辆次; 汽车牌:100元/副;
摩托车牌:70元/副;
纸质临时号牌、补牌:5元/张; 固封装置:1元/个;
行驶证核发、换发:10元/证;
行驶证补发:20元/证;
牌、证遗失登报费:30元/份;
机动车模拟驾驶收费:1200元/人;
汽车驾驶员计时培训服务费:16元/小时;
教练车辆租赁服务费:60元/人·小时;
大货车术科初学、增驾培训费:4000元/人;
小客车术科初学、增驾培训费:3000元/人;
三轮摩托车学术科培训费:450元/人;
二轮摩托车学术科培训费:400元/人。
二十一、报考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报考大型客车驾驶员的年龄为21岁至45周岁,报考大型货车驾驶员的年龄为18至50周岁,报考其它车型驾驶员的年龄为18至60周岁;
(二)报考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员的,身高不低于155厘米,报考其它车型的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7或对数视力表4.9(允许矫正),无赤绿色盲、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无防碍驾车的生理缺陷或其它疾病。
二十二、机动车驾驶员如何办理报考手续?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到市公安局车管所办证厅或考场办证厅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按表中的栏目如实填写、贴上申请人相片(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红底彩色近照),到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格检查;
(二)持经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附上相片五张、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业务窗口办理报名手续,按有关规定交纳培训费、考试注册费;
(三)报名录取后,报考摩托车驾驶员一周后凭身份证到原业务窗口领取《摩托车学习驾驶证》;报考汽车类的,一周后由有关业务窗口通知培训及报考。
二十三、报考增驾车类如何办理手续?
(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增驾条件,申请增驾大型客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货车的经历;
(二)填写《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增驾、复考申请表》,附上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相片四张,到业务窗口办理增驾学习手续;
(三)经审验合格后,交纳培训费、考试注册费,由有关业务窗口通知培训及报考。
二十四、学科考试有何规定?
(一)学科培训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方可参加学科考试;
(二)学科考试须进行无纸化电脑考试,学科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
(三)学科考试不合格的,按规定可以补考一次。需要第三次补考的,须按规定办理补考手续,其考试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
二十五、怎样办理术科考试?
(一)经学科培训并考试合格,可到指定的培训单位参加术科培训;
(二)经术科培训达到规定的驾驶操作小时,准予参加术科考试;
(三)由培训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报考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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