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公开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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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 关于汕头市区道路交通违规实施录像拍摄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动态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推动创建“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从2001年7月5日起,对汕头市区道路交通违规实施录像拍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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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为有效疏导解放桥禁止机动车通行后造成市区部分道路交通拥挤的状况,决定从6月10日起对市区部分道路的交通流向进行调整: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严重超载违章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决定于5月12日至6月19日,对我市部分货车和从事公路运输的客车进行专项临时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临时检验的范围包括大型栏板货车、大型厢式货车、大型栏板全挂车、大型厢式全挂车、大型栏板半挂车和大型厢式半挂车;30座(包括30座)以上大型客车。 2、市区30座(包括30座)以上大客车,一律到南安机动车检测站进行临检,其他应检车辆就近到机动车检测站参加临检。 3、对于参加临时检验合格的上述车辆,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背面的记录栏内签注盖章。公安交警部门不收取检验费用。 4、从6月20日起,凡是未经临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应检车辆,将依照《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采取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 200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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